1.1. 学员管理(新版)
新版学员管理包含旧版学员管理,同时加强教务老师对学员事务的管理。
权限:
- 教务老师可操作“所有学员”和“我的学员”
- 主管和督导可操作“所有学员”和“待办事项”
1.1.1. 流程:
①学员缴费成功后,主管和督导可以为学员在“教务管理-学员管理V2”,批量分配教务老师。
②分配成功后,教务老师可在“学员管理V2-我的学员”中对学员进行管理
③如发现该学员的订购已过期、课销数量或冻结数量不正确的情况:
- 订购已过期:订购课程已完成,但学员课程管理或订单中仍存在课消;
- 课消数量不正确:上课老师课销后,学员的对应课程课消剩余数量不正确;
- 冻结数量不正确:申请冻结输入数量错误等原因,导致冻结课程数量不正确;
④针对以上的学员订购问题,教务可以发起待办事项(如图):
- 待办类型和待办内容选择和填写后,点击“保存”,待办事项比那会通知到主管和督导;
另外,如果教务老师对学员订购课程课消不清楚时,可通过“上课记录”查看学员的课消记录;
⑤发送申请后,教务老师可以在“我的学员-未处理的待办事项”中直接查询到有待办事项的学员。
⑥主管和督导可以打开“待办事项”,每个订购课程下均会有“当前待办“,打开后可处理,如果待办申请符合,修改”课消数量“或”冻结数量“后再添加处理备注,点击”保存调整“,即完成待办事项处理。如果待办不符合,只需输入处理备注后,点击”撤销待办“即可。(如下图)
处理窗中:
- 课消数量:输入的课消数量是表示已经课消的数量
- 冻结数量:输入的冻结数量表示已经冻结的数量
⑦处理成功,教务老师可到对应的学员检查是否符合,处理记录可通过查看订购课程的”待办理时进行查看“。
⑧处理驳回,教务老师可在”我的学员“-”被驳回的待办事项“查看(处理驳回的待办事项标红),教务老师再次发起待办申请,也可以撤销这次待办申请。
1.2. 学员管理(旧版)
该功能用于批量处理学员的教务老师分配和删除。
入口:教务管理-学员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