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单分成相关对象

页面会预加载需要添加的分成对象类型,默认每种分成对象都是一个

如果相同的对象类型由多个人参与分成,则需要点击“添加分成对象”按钮

*注:

系统业绩分成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规则,每种类型占业绩的比率是多少,然后平分到这种类型下的所有对象,举个例子:
信息单招生的个人业绩规则是成交人占总金额的100%,订单成交金额是10000;
张三和李四都有分成比例是,张6:李4,折合成比例是3:2;
那么订单分成对象里边,张三应该添加三条,李四应该添加两条,如下图

业绩计算:
每个成交人的业绩= 订单成交金额(10000) x 比例(100%) / 成交人个数(5) = 2000
因为成交人里边张三有三条记录,李四有两条记录
所以业绩是:张三(2000 x 3 = 6000)、李四(2000 x 2 = 4000)

 选择订单分成相关对象。若对象不在选项里,则需要回到“客户信息--客户跟进人” 新增。

以下4种业务类型需要添加辅导老师转续业绩

 ①指导转介绍:订单分成相关对象为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,另须添加辅导老师的转续业绩

 ②指导续费:订单分成相关对象为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,另须添加辅导老师的转续业绩。

 ③辅导续费:订单分成相关对象为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,另须添加辅导老师的转续业绩。

 ④活动续费:订单分成相关对象为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,另须添加辅导老师的转续业绩。


注意:
新增菁英班活动,需要新增客户跟进人,但是下单时不需要配置分成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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